在民间借贷纠纷里,如果事先没约定管辖权,起诉时该去哪个法院就成了关键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能帮我们确定管辖法院。
通常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也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这里说的住所地,其实就是公民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不过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呢,就得直接去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还有一种情况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要是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那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假如借贷双方对于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之后也没再达成补充协议,按照交易习惯也没办法确定的话,出借人就能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在没约定管辖权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有多种选择。既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要是符合相关条件,也能在自己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这里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起诉的时候,一定要符合管辖法院的规定,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而且别忘了准备好借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