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房这件大事里,物业费该谁来承担,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在房屋还没交到业主手里的时候,物业费一般是开发商来掏腰包的。
按照法律规定还有行业的常规做法,那些已经建好,但是还没卖出去,或者没交到买家手里的房子,物业费得由开发商来交。为啥呢?在房子正式交到业主手上之前,业主既没真正用上房子,也没享受到物业的服务。这时候,房子的产权还在开发商那儿呢,作为房子的主人,开发商就得负责管理房子,也得付物业费。
打个比方,要是你买了套房子,开发商说交房了,但房子根本没达到交房的标准,这就属于开发商违约。这种情况下,你完全有权利拒绝收房。而且在房子没达到标准、没正式交到你手上之前,物业费还是得开发商来承担。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小建议,在买房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看关于交房和物业费承担的条款。要是遇到开发商在交房上有问题,别轻易妥协收房,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物业费纠纷,让自己买房买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