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案件里,抚养费和财产折价款能不能抵债务得分别看待。
抚养费有着特殊的人身属性,它是专门为保障未成年子女等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而设立的。简单来说,这笔钱就是用来让孩子好好生活、接受教育、看病就医的。要是把抚养费直接拿去抵被执行人的其他债务,那被抚养人的生活就会受到影响,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会受损,这和设立抚养费的目的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正常情况下,抚养费是不能直接用来抵债务的。
财产折价款就不一样了。如果这笔财产折价款本身没有特殊的限制,而且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商量好了,同时还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可以用它来抵债务。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按照法律程序,决定是否让财产折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法律建议:如果涉及抚养费,债权人不要打这部分钱的主意,保障被抚养人的权益是首要的。要是有财产折价款可用于抵偿债务,双方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并且确保不违法违规。同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来操作,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