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期间和别人生了孩子,不一定就算重婚。重婚其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上认可的重婚,另一种是事实上存在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简单说就是已经结婚的人又和其他人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了;而事实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和别人像夫妻一样,长时间、稳定地一起生活。
2. 在婚姻期间和他人产子,如果只是因为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生了孩子,但既没有和对方去登记结婚,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就不构成重婚。打个比方,只是偶尔有婚外情,然后有了孩子,也没有对外说双方是夫妻,这种情况就不算重婚。
3. 不过,如果有配偶的人和别人生了孩子,还和对方登记结婚了,或者虽然没登记,但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周围人也都觉得他们是夫妻,那这种情况就构成重婚了。
4. 要是构成重婚,那可就麻烦了。不但会受到刑事方面的处罚,而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会导致婚姻无效。要是夫妻离婚,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所以说,判断婚姻期间和他人产子是不是重婚,得看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婚情形,不能只看有没有生孩子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