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原配追回小三戴的手表是有法律依据的事儿。夫妻结婚过日子,在婚姻期间两人挣的钱等财产都属于共同拥有,双方对这些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置权。要是其中一方没和另一方商量,就把共同财产送给别人,那这种送东西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有可能是不作数的。
比如说,出轨的一方用夫妻共同攒下的钱买了手表送给小三,原配就有理由站出来,因为出轨方这做法侵犯了原配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原配不用忍气吞声,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定这个送手表的事儿是无效的,并且要求小三把手表还回来。
法院在处理这类案子的时候,会综合好多情况来判断。像会看看这手表到底是啥性质的财产,买手表的钱是从哪儿来的,以此确定这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送手表的行为有没有效。要是原配能拿出证据,证明手表是用夫妻一起挣的钱买的,而且自己根本不知道也没同意把手表送给小三,那法院一般就会帮着原配,判决让小三把手表还回去。要是手表已经没办法还了,比如已经损坏或者卖掉了,那小三就得按照手表当时的实际价值赔钱给原配。
给原配的建议是,发现这种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购买手表的票据等,这样在维权的时候更有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