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执行管辖权有不少门道,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说说。
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该由谁来执行呢?一般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简单来讲,要么是作出判决的一审法院负责执行,要是被执行的财产在别的地方,当地同级的法院也能管。这样规定能避免异地执行带来的麻烦,让执行工作更顺利。
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和调解书,执行的管辖法院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因为仲裁裁决执行需要专业判断,中级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更有经验、更有能力,保证执行的权威性。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至于是基层法院还是中级法院来管,要根据执行标的额等具体情况来定。
要是遇到两个以上法院都有执行管辖权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一个法院去申请执行。要是当事人向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都申请了执行,那就由最先立案的法院来负责。另外,法院之间要是在执行管辖权上有了争议,得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下来,就找他们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法律建议:大家在申请执行时,一定要准确了解执行管辖权的规定,选对法院,避免耽误执行时间。要是涉及专业的执行问题,拿不准主意,可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