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开庭时被告要是缺席,法院会按不同情况处理。当法院已经合法地把传票等诉讼文件送到被告手里,可被告接到传票后没正当理由就不来开庭,或者在开庭的时候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离开,法院就会进行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就是有一方当事人没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庭审理,这时候法院还是会按照程序审理案件并且给出判决结果。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还有原告说的情况,以及查清楚的事实来判断整个案件。要是原告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要求,法院就会同意原告的诉求,这样的判决对被告来说可就不利了。就拿民间借贷纠纷来说,原告有借条、转账记录这些很充分的证据,被告不出庭,法院大概率会判被告还钱。
不过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像那种和赡养、抚育、扶养义务有关,或者被告不到庭就没法把案情弄明白的,法院有权力强制被告来开庭。而且就算被告不在场,最后法院作出了判决,如果这个判决存在事实没认定清楚,或者法律用错了这些问题,被告在可以上诉的时间内,是有权提起上诉的,通过二审程序来给自己维权。
法律建议:被告接到传票后,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正当理由,一定要按时出庭,积极参与诉讼。要是有事不能出庭,提前和法院说明,申请延期审理。要是缺席了又对判决结果不满,符合条件的话要及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