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分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两种,若不服一审判决事实,可按以下流程上诉:
把握上诉期限。第三人要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民事案件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上诉期为15日。期限从判决书送达次日起算,若期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
准备上诉状。上诉状要包含当事人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请求需明确二审法院改判方向,上诉理由围绕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阐述。
提交上诉状。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原审法院收到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再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之后,原审法院会将上诉状、答辩状及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也可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
等待二审审理。二审法院会审查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作出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