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承担事故全责时,营运车辆因事故停运,可要求对方赔偿停运损失。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侵害他人财产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要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数额。营运车辆因事故无法正常运营,合理的停运损失属于财产损失,对方需担责。
赔偿计算通常以停运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准。可提供营运合同、营运数据、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车辆正常运营时的日平均收入,结合车辆因维修等合理原因的停运天数,算出总的停运损失。例如,车辆正常运营每日净利润是一定金额,停运若干天,两者相乘就是停运损失数额。
索赔时,可先和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记录、营运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停运损失。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认定停运损失的合理数额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