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挪用公款涉及的罪名及处理,和主体身份、情节有关。
要是董事长所在单位为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他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有三种情形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二是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三是用于非法活动。依据犯罪数额和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董事长是国有公司、企业等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是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三种情形构成挪用公款罪。即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除了刑事处罚,公司还能按内部规章制度,对董事长撤职等处分,同时要求其返还被挪用款项,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