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介绍幼女去卖淫不能算成强奸的共犯,不过有特殊情形。通常,介绍幼女卖淫会构成介绍卖淫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要是有人引诱、容留或者介绍他人去卖淫,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得交罚金;要是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交罚金。要是引诱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去卖淫,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还要交罚金。
2、要是介绍的人跟实施强奸的人有共同的想法,也就是事先商量好了,而且介绍这个事儿是整个强奸犯罪计划的一部分,那这个介绍的人就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打个比方,介绍的人知道别人要对幼女实施强奸,还把幼女介绍给对方,给强奸行为创造了条件,这种情况下就会按照强奸罪的共犯来处理。
3、判断介绍幼女卖淫的人是不是强奸共犯,重点得看他跟强奸行为人有没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这得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