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没地方住,也有可能被强制执行。在执行流程中,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生活必需的住房,不过不能拿去拍卖、变卖或者抵偿债务。但这并不代表居民有居住难题,法院就绝对不会执行。
2、要是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或者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了躲债把名下其他房屋转让了。又或者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给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提供了住房,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到八年租金。在这些情况下,就算被执行人没住处,法院还是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3、居民没住处,法院执行时要考虑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但这不是强制执行的绝对阻碍。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利的同时,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