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时,处理所欠款项要严格按法定步骤来,这能保障债权人权益和清算顺利进行。
第一步,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第二步,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没接到通知书的,从公告日起算,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第三步,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清偿时,公司财产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缴纳税款、清偿债务,剩余财产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未依法清偿债务前,不能分给股东。
若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要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后,清算组将事务移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