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处理刑事案件时,第一步是受案和立案。要是有公民来报案、控告或者举报,警察会把相关材料接收下来,然后仔细审查这个案子。要是觉得真有犯罪的事发生,而且得让犯罪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这个案子也归自己管,那警察就会立案。要是不符合立案条件,警察就会决定不立案,并且告诉来控告的人。
2、立案之后就进入侦查阶段了。警察会开始各种侦查行动,去收集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行轻或者重的证据。这时候,警察会采取很多办法,像问犯罪嫌疑人问题、找证人了解情况、对现场进行勘查和检查、去搜查相关的地方、把和案件有关的物品和文件查封扣押、对一些物品进行鉴定、用技术手段来侦查等。通过这些办法把案件的真实情况查清楚,找出到底谁是犯罪嫌疑人。
3、接下来,警察会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还有犯罪嫌疑人可能带来的危险程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一些强制措施。这些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这么做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能到案,接受调查和审判,防止他们躲开警察的侦查,或者继续去犯罪。
4、当案件的事实已经很清楚,证据又实在又充足,犯罪的性质和具体罪名也确定得没错,所有的法律程序都走完了,侦查阶段就结束了。这时候,警察会写一份起诉意见书,把案子的材料和证据都整理好,一起交给同级的人民检察院,让检察院来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办。要是发现其实不应该让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警察就会把这个案子撤销。要是犯罪嫌疑人之前已经被逮捕了,也会马上把人放出来。
5、最后,警察会把和案件有关的材料还有证据都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要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