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里,要是夫妻两人都不想养孩子,这既违背法律规定,也不符合道德伦理。咱们都知道,父母照顾、教育未成年子女是法律规定必须做的事,不能想不管就不管。
这种时候,法院不会马上判离婚,而是会先指定一方暂时照顾孩子。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情况来决定让谁先养孩子。像谁挣钱多、家里环境好,和孩子感情深这些,都会是法院考虑的因素。这么做就是为了保证孩子有个基本的生活条件。
等后面正式审理离婚案时,法院会按照怎么对孩子好就怎么判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比如孩子还不到两岁,通常就跟着妈妈生活;要是孩子两岁以上了,父母又商量不好谁养,法院就会看双方的具体情况,选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一方;孩子要是满八岁了,法院还会问问孩子自己想跟谁。
另外,没得到抚养权的一方要出钱给孩子生活费、教育费等,一直到孩子能自己养活自己。要是有人耍赖,就是不养孩子,情节严重的话,可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如果在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最好心平气和地商量,以孩子的利益为重。要是实在谈不拢,就积极配合法院,如实提供自己的情况,让法院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