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不少人打赢官司拿到判决,却遭遇对方拒不还款的情况,这时就涉及到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时间是两年。这个两年怎么算呢?要是法律文书明确了履行期限,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规定了分期履行,那就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结束那天起算;如果文书没规定履行时间,就从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
在这两年内,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行动起来。比如查询、冻结甚至划拨对方的存款,还能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对方的财产等。一旦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能执行的财产,法院随时能恢复执行,不会过期失效。
但如果债权人在这两年里没去申请强制执行,又没有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法院就不会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了。这时候,哪怕胜诉判决确定了债权,想通过法院执行程序拿回钱就难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债权就没了,债权人还是可以和债务人好好协商,尝试让对方还钱。
法律建议就是,债权人拿到胜诉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钱,要尽早关注这两年的申请执行时效,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避免错过时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