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并让其去银行取钱,通常会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用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就构成此罪。
这里所说的“债务”包括合法与非法债务。如果是索取民间借贷、合同欠款这类合法债务,实施非法拘禁行为并让他人去银行取钱,一般按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哪怕讨债时行为过激,但只要目的是追讨合法债务,仍按该罪论处。
要是为索取赌债、高利贷等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去银行取钱,同样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因为这种行为本质是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来索债。
但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若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就会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另外,在索债时,如果索要明显超出债务范围的财物,行为可能会转化为绑架罪。
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切勿采取非法拘禁等违法手段,否则可能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