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再审裁定不服进行申诉的统一期限。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再审,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要是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就行。不过要注意,这说的是申请再审的期限,不是对再审裁定不服去申诉的期限。
虽说法律没对不服再审裁定的申诉期限作出明确限制,但从司法实践和法律原则来讲,当事人得及时去行使申诉权利。要是拖了很长时间都不申诉,会有很多问题。比如说证据可能没了,事实也很难查清楚,这就会影响申诉的效果,法院审查处理起来也会受影响。而且司法资源有限,过了很长时间才去申诉,也不利于维护司法秩序的稳定。
所以,如果当事人对再审裁定不服,最好早点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