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要是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的一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人身伤害案里,有几种情形通常能主张精神损失费。要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被侵害,像因侵权行为导致伤残、毁容等严重后果,让受害人承受巨大精神痛苦,就可以主张。还有,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被侵害,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比如恶意诋毁他人名誉,使其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受折磨,也能主张。另外,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受侵害,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被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像祖传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被损坏,同样可以主张。
不过,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得证明侵权行为和精神损害有因果关系,而且精神损害要达到严重程度。法院在判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所以大家遇到这类情况,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