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法院仅打电话通知开庭却没送达传票的状况,得谨慎应对。
按照《民事诉讼法》,法院得在开庭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是正规通知途径。只电话通知不符合法定送达程序,当事人能要求法院提供传票。
要是遇到这种事,先核实电话真假。可以拨打法院官方电话,或者去法院立案庭,确认是否真有这案子以及开庭安排。要是核实电话没问题,但没收到传票,当事人可跟通知的法院工作人员讲情况,让他们按法定程序送达传票。
就算法院坚持以电话通知为准,当事人也要积极准备诉讼。要收集整理和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庭审程序。要是因为没收到传票错过开庭,法院按缺席判决,当事人可能会失去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所以哪怕对通知方式有意见,也得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时可向法官提出对送达程序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