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公积金部分出资房屋分割情况多样。
先看婚前购买的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这房子一般就认定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过要是用公积金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的时候,要给对方一定补偿。要是双方父母都出了资,房子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双方就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这个房子。
再说说婚后购买的情况。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要是用公积金还贷,这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不管房子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子女名下,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也是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另外,部分用公积金出资的,得证明公积金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要是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公积金还贷,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分割时,要结合出资时间、出资性质、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