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时,证据处理得按一定程序和要求来。先说证据提交,当事人得在规定的举证时间内把证据材料交给法院。要是超过时间交,法院可能就不收了,不过要是对方愿意对这些逾期证据进行质证,那另当别论。交证据的时候,得列个证据清单,把证据的名字、从哪来的、能证明啥都写清楚。
2、接着是证据交换,法院会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让双方交换证据。这么做是为了让双方都清楚对方有啥证据,明确争议点在哪。当事人在交换证据时,得仔细看对方的证据,要是有不同意见,得赶紧提出来。
3、开庭的时候,就进入证据质证环节了。双方要对提交的证据发表看法。质证主要从证据是不是真的、获取方式合不合法、和案件事实有没有关系这几方面进行。证据是真的存在,才谈得上真实性;取得证据的方法得符合法律规定,这就是合法性;证据得和案子的事儿有关联,才有关联性。当事人可以说说对证据的想法,反驳对方的观点。
4、最后是证据认证,法院会根据质证的情况判断证据有没有用,证明力有多大。这个认证结果对案子的判决影响很大。法院认可的证据,会用来确定案件事实;不认可的,就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当事人得把证据原件好好保存着,以防后面复查啥的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