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能自己决定终止对方的探视权,必须走法定程序,由法院来依法判决。下面几种情况,可以当作向法院申请终止探视权的理由。
如果探望孩子的一方对孩子动手,或者有动手的可能,严重威胁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像打骂、虐待孩子,这会给孩子身体和心理都带来严重创伤,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终止其探视权。要是探望方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者传染性疾病,也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可能没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而传染性疾病很可能会传染给孩子。另外,要是探望方教唆、引诱孩子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比如教孩子去偷东西,这对孩子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会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也能申请终止探视权。
要是出现了上面这些情况,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能去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对方的探视权。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在审查证据的时候,会考虑各种因素,但始终把孩子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来做裁决。要是法院裁定终止了探视权,等导致终止的情况消失后,当事人去申请,法院还可以恢复其探视权。
建议大家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