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著作权被侵犯时,依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要明确管辖法院,这分不同情况。
先看地域管辖。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资格受理这类案件。侵权行为地又细分为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对于网络著作权侵权,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这些设备所在的地方。要是很难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那么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能当成侵权行为地。要是有好几个侵权行为地,相关的多个法院都能管,这时原告可以自行挑选一个法院去起诉。要是原告向两个或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都起诉了,那就由最先立案的法院来处理。
再说说级别管辖。一般情况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得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来管。不过各个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指定一些基层人民法院来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从法律角度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当事人起诉时,一定要准确地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上诉状。要是向没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续会因为管辖问题耽误时间,导致诉讼程序无法顺利推进,这样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可能影响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这一步上多用心,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