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罪并罚追诉期的确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遵循下面这些规则。
先确定每个罪名的追诉时效期限,这得看其法定最高刑。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追诉时效是二十年。要是二十年以后觉得必须追诉,得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确定各罪追诉时效后,还要判断计算起点。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就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在多罪并罚时,如果各罪追诉时效期限都没届满,就要对各罪分别追诉,再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刑罚。要是部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就不再追诉该犯罪,只对未过追诉时效的犯罪进行追诉和量刑。
举个例子,某人犯A、B两罪,A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追诉时效是十年;B罪法定最高刑为十年,追诉时效是十五年。要是在A罪追诉时效内发现两罪,就对两罪都追诉并量刑;要是发现时A罪已过追诉时效,那就只追诉B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