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中标后把合同金额定得低于中标额大多是不被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得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三十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而且双方不能再另外签订和合同实质性内容有出入的其他协议。
合同金额可是合同很关键的内容。要是中标之后就降低合同金额,这就相当于签了和合同实质性内容不符的协议,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一旦这种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发现,不仅会被责令改正,还可能要交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罚款。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在合同履行的时候,遇到了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等状况,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对合同金额进行合理调整,并且按照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手续和程序,那么对合同金额进行变更是有可能的。但这和中标后直接降低合同金额有本质上的不同。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招标人和中标人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降低中标后的合同金额。如果真遇到需要调整合同金额的特殊情况,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和对方好好协商,履行必要的手续,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