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工伤赔偿协议后,通常是能申请仲裁的。要是赔偿协议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况,劳动者就可以去申请仲裁。比如协议是在对方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时签订的,这让当事人没办法按自己的真实想法签协议;又或者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赔偿数额比劳动者该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低很多。出现这些情况,通过申请仲裁,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是拿到合理赔偿的办法之一。
不过,如果赔偿协议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后签的,内容也合法,而且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这类问题,签协议时当事人也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那在司法实践里,一般会认可这个协议的效力。但要是之后有新情况出现,或者因为协议内容不明确,没办法履行协议,还是有申请仲裁的可能。
所以,别以为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了。能不能仲裁,关键得看协议本身是不是合法有效,有没有能让协议变更或者撤销的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