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过了一年还没送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要是案子还在公安侦查阶段,侦查是有时间限制的。要是案情复杂,到了期限没办法结案,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时间。要是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还可以再申请延长。
要是超过了合理的期限,案子还没有送检,当事人可以去问公安机关案件的进展,并且要求他们说明原因。要是公安机关违规拖延,当事人可以向它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要是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也是有期限的。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期限能延长。要是改变了管辖,从改变后接手案件的检察院收到案子那天开始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如果检察院超过期限还没处理,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检察院要及时处理,并且把处理结果告诉申诉、控告的人。
所以,当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督促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推进案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