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离婚案件终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种是申请再审。按照民事诉讼法,当事人觉得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也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不过,要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还得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新证据,或者能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又或者原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等法定情形。
另一种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要是再审申请被驳回,或者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逾期未作裁定,又或者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就会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但当事人只能向检察院申请一次检察建议或抗诉。
需明确,终审判决涉及婚姻关系解除部分,一旦生效,婚姻关系就解除了,没办法通过再审恢复。要是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不服,仍能通过上述途径来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