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单方违反租赁合同有明确规定。咱先说说承租人违约的情况。要是承租人没按约定付租金,这时候出租人能要求他在合理期限内把租金补上。要是过了期限还不给,那出租人就有权利解除租赁合同了。还有啊,如果承租人没经过出租人同意就把租赁物转租出去,出租人同样能解除合同。另外,要是承租人没保管好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或者没了,他得承担赔偿责任。
再看看出租人违约的情况。有些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就把租赁物收回去,影响了承租人正常使用和收益,这时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要是出租人卖租赁的房屋,却没有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能让出租人赔偿。
当一方违约时,要是合同里约定了违约责任,受损的一方就可以按照约定,让违约方承担责任。要是合同里没写,受损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为违约造成的损失。这个损失可不是随意要的,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能拿到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合同时能预见到或者应该能预见到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