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保护未参加诉讼第三人权益的纠错程序。下面说说撤销原判做更正的流程。
先得提起诉讼。第三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起诉时要交起诉状,写清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还得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接着法院会受理审查。法院会重点审查第三人是否有主体资格、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起诉、有没有证据证明生效裁判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且损害其民事权益等。
之后进入审理程序。法院受理后,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原生效裁判的当事人是被告,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最后是裁判结果。要是查明生效裁判有错且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情况撤销或改变原裁判的错误部分。若原裁判内容没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事后救济第三人权益,但提起诉讼得注意法定条件和期限,过程中要积极举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