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如果抵债资产价值比债权大,多余部分要归还给抵债人。
当双方签订了以物抵债协议,并且完成了抵债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等流程后,要是抵债资产经过评估,或者双方都认可资产的价值已经超过了债权金额,按照公平的原则,债权人不能把超出部分据为己有。
要是以物抵债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确定下来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作出裁决时,会对抵债资产价值和债权金额进行审核。如果发现两者有差异,就会在裁决里说明剩余部分怎么处理,一般就是让债权人把这部分钱还给债务人。
要是双方是自己商量着以物抵债,在抵债完成后,抵债人发现资产价值大于债权,就可以要求债权人归还剩余的部分。万一债权人不肯还,抵债人可以去法院起诉,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对方返还超出债权的财产。所以大家在以物抵债时,要留意资产和债权的价值关系,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