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二审中的新证据情形。
一种情况是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新发现”包含两方面,一是之前客观上不存在,后来才出现的证据;二是证据早就存在,但一审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没发现。像有些关键证人一审结束后才愿意作证,或者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一审没能获取证据。
另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应准许,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这表明一审法院对调查取证申请的判断可能有误,二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纠正。
法院认定新证据时,会综合考虑证据形成时间、发现时间,以及未能在一审提供的原因等因素。当事人提交新证据,要说明符合新证据的理由。若被认定为新证据,法院会组织双方质证,该证据可能对二审判决结果有重要影响。当事人遇到二审有新证据的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提交并说明理由,积极参与质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