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挪用资金案件里,就算单位不追究,行为人也不一定就不用担责。挪用资金罪属于公诉案件,追不追诉得由司法机关说了算,不是单位想怎样就怎样。
要是单位发现员工挪用资金后,不打算追究选择不报案,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不会主动掺和进来。不过,要是有其他知道这事的人去报案,或者司法机关在工作中自己发现了犯罪线索,还是会依法立案侦查的。
等到司法机关立了案,单位说不追究了,这在给行为人量刑的时候能算作从轻情节。为啥呢?因为单位谅解了,说明这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多少降低了一些。司法机关在判定犯罪嫌疑人该负啥样的刑事责任时,会综合考量好多事儿,像挪用的金额、时间、这钱干啥用了,还有钱还没还。
要是挪用的资金数额不大,情节也不严重,社会危害比较小,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不认定是犯罪。但要是挪用的资金数额大,还符合犯罪的构成条件,司法机关还是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不过,单位谅解的态度在量刑时会适当被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