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签合同是常有的事,当遇到两份合同,是不是一定以时间靠后的那份为准呢,这得看不同情况。
要是合同当事人一样,合同涉及的东西也相同,而且后面那份合同对前面那份有修改或者补充,通常遵循“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原则。这就好比两个人先签了个卖水果的合同,定好了送货时间,后来又签了个合同把送货时间改了,那之后就得按照后面改了时间的合同来。因为后面的合同可以看作是双方对之前约定的调整,反映了大家最新的想法。
但也不是所有情况都这样。要是后面那份合同有法定无效的情况,比如签合同的时候违反了法律的硬性规定,或者做的事违背了大家都认可的道德风俗,又或者签合同的时候根本就没说实话,那这份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没用的,也就不能以它为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前后两份合同说的是不同的事儿,它们就是各自独立的,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双方得按照两份合同的要求,分别去履行自己该做的事。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内容,确保合同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要是对合同有修改补充,一定要在新合同里写明白。要是遇到合同效力有争议的情况,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