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结婚前的财产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欠下的债务也是这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按照《民法典》的说法,一方婚前的财产就是他自己的财产,在结婚之前欠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得由欠债的人自己去偿还。债主也只能找借钱的那个人要钱,不能在人家结婚之后找其配偶要。
2、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债主能拿出证据,证明夫妻中一方婚前借的钱是用在了婚后的家庭生活里,那这笔债务就会被当成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一起偿还。就好比一方婚前借钱买了婚后两人一起住的房子,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能就得一起承担这笔债务。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两人做了书面约定,说一方婚前的债务由两人一起承担,那么就算本来是个人债务,也会按照约定,由夫妻共同负责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