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免处不是最轻的判决。定罪免处是认定了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免予刑事处罚。不过,可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对犯罪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让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最轻的判决一般是定罪后适用最轻的刑种和量刑幅度。我国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其中,管制是不关押罪犯,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与群众监督下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主刑里最轻的刑种。被判处管制时,罪犯仍受刑罚处罚,只是和其他主刑比,限制程度轻。所以,和定罪免处这种不给予刑罚处罚的处理方式比,判处管制等刑罚才是法律意义上最轻的判决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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