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要是碰到两个基层法院都以管辖问题把案件退回的情况,咱可以这么来应对。
第一步,得弄明白案件不被受理的管辖缘由。要是两个基层法院都觉得自己没管辖权,当事人能直接找它们的上一级法院起诉。上一级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要是上一级法院审查后发现两个基层法院确实都没管辖权,就会指定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受理案件;要是其中一个基层法院有管辖权,就会命令它来受理。
要是两个基层法院都觉得自己有管辖权,还互相推诿,当事人就可以向上一级共同的法院反映。上一级法院会指定其中一个法院来管辖这个案件。不过当事人在反映情况的时候,得把相关证据准备好,用来证明案件事实,以及自己的起诉是符合条件的。
当事人也可以自己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的性质、涉及的金额、当事人所在的地方等因素,判断哪个法院有管辖权。然后再向这个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并且把情况说清楚,争取让法院立案。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遇到这种管辖问题时,当事人一定要保存好和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法院退回案件的通知等,这些都可能在后续处理中起到关键作用。另外,和法院沟通时要保持理性,按照法律程序来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