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少人会遇到对方阻碍自己探望孩子的难题。实际上,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要是孩子爸在离婚后不让你见孩子,你可以这么做。
第一步,先尝试和孩子爸好好沟通。你要明确告诉他,你探望孩子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大家心平气和地商量出一个合理的探望时间、地点和方式。这种友好协商的方式通常比较温和有效。
要是沟通没用,就可以找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来调解。你可以向孩子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反映情况,让这些部门帮忙出面,促使孩子爸配合你行使探望权。
如果前面两种方法都行不通,你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判决。要是法院判了之后,孩子爸还是不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和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