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起欠下的钱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在处理这类债务时,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先由夫妻自己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只能找法院,让法院来判决了。
如果夫妻在离婚协议里写好了债务怎么承担,这协议只对夫妻俩有作用,不能用来对付不知道内情的好心债权人。债权人还是能找夫妻俩任何一方要全部的钱。要是一方把共同债务都还了,能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向另一方要回他该承担的那部分。
在现实里,判断一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得看这笔钱是不是用在了夫妻一起的生活里、一起搞的生产经营上,或者是不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比如说,夫妻两人都签了名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同意了,还有一方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这些都算共同债务。
给大家一些实用的建议:离婚后碰到共同欠的钱,夫妻俩最好先心平气和地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下去,就只能走法律程序,到法院去,让法官根据具体情况来分这笔债务。这样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能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