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比调解书约定的时间晚几天,一般来说就算违约了。法院调解书可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都得按照里面规定的内容好好履行自己的义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那就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这些违约责任。调解书上既然明确写了付款时间,付款的一方就必须在这个时间之前把钱付了。晚几天付款,这就属于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自然就算违约。
当然了,如果只是晚了很短的时间,而且没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对方可能就不会追究违约责任。但要是对方因为付款延迟受到了损失,比如资金周转不开,产生了额外的利息,那付款方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付款方有正当理由才延迟付款,像遇到不可抗力这种情况,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不过得及时通知对方,并且提供证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