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您的焦虑。先帮您理清几个层面:
一、不予行政处罚是正确的
13岁孩子未满14周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警方只能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法定结果,不是认定孩子无罪,而是年龄不够处罚条件。
二、文书表述问题可以申诉
如果文书上写的是"私密处""猥亵"等定性用语,而实际只是隔着裤子碰了屁股,您可以向出具文书的公安机关申请更正或补充说明,要求表述与事实一致。文书用词直接影响后续协商和可能的民事诉讼,这一点值得重视。但要注意,警方对事实的认定有其调查依据,申诉时最好能提供午托部的监控、老师证言等佐证。
三、10万元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对方要求的10万元,若没有实际伤害后果,缺乏赔偿依据。民事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也需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对方若坚持,可让其走民事诉讼,由法院认定。您不必因对方报警就接受不合理金额。
四、猥亵罪的定性问题
猥亵儿童罪是刑事犯罪,但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猥亵罪"这个表述在刑事层面不成立。若文书出现该表述,可要求警方更正。
建议:先申请更正文书表述,保留好不予处罚决定书;对方索赔走法律程序,不要私下高额赔付;如有需要可咨询当地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