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离职两年的高管是否被追责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责任认定方面,若高管在职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有决策、组织、领导等关键作用,即便离职两年,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不受离职影响,需对在职时参与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
追诉时效上,依据刑法,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确定。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若高管所涉犯罪对应的法定刑未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有权追诉。
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高管在非吸活动中的参与程度、所起作用、违法所得等因素。若离职高管在非吸案中作用重大,即便离职多年,也会被依法追究责任。所以,离职两年的高管有被追责的可能。
建议曾在非吸案中任职的高管,主动了解自己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若发现自己有涉案风险,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