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两口子婚姻还在持续的时候,丈夫送汽车给妻子,通常这汽车不算夫妻一起拥有的财产,而是妻子自己的财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在结婚期间得到的财产,一般是两人共同拥有。但要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送给另一方,还清楚表明是送给对方个人的,那这财产就归接受赠送的人自己。就像婚姻期间丈夫送汽车给妻子,要是丈夫明确说这汽车是只送给妻子一个人的,比如说有赠与协议之类的书面东西能证明,那这汽车就会被认定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有的。
2、要是没有明确的赠与协议说明是送给妻子个人,而且夫妻双方也没其他特别的约定,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就可能有不同看法。不过从赠送的目的这些方面来考虑,如果丈夫是专门送给妻子,而且平时基本是妻子在使用和管理这辆汽车,通常会更倾向于把这汽车认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