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11张伪造的信用卡,这种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规定。
按照法律,要是有这些妨害信用卡管理的情形,比如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还去持有、运输,并且数量较大;或者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等,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被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也可能只单处罚金。要是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就得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那怎样算“数量较大”和“数量巨大”呢?相关司法解释说得很清楚,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用虚假身份骗领的信用卡,1张以上但不满10张,就属于“数量较大”;要是达到10张以上,就属于“数量巨大”。
很明显,出售11张伪造的信用卡已达到了“数量巨大”的标准。所以,做这种事很可能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还要被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不过最终具体怎么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后再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