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子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投资人拿到的获利处理方式有讲究。
要是投资人知道这笔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得来的违法所得,还照样收了获利,那这些获利就是违法所得。司法机关会出手依法追缴,等法院审理结束发了追缴令,投资人就得乖乖按要求把获利还回去。要是不还,司法机关可不会客气,会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比如查查投资人名下的存款,然后冻结、划拨,还能把他们的财产查封、扣押,甚至拍卖。
但要是投资人根本不知道资金来源是违法的,那获利怎么处理就得看具体情况了。有可能一部分获利会被认为是该返还的,这时投资人就得听司法机关的,把相应获利还回去。不过呢,为了保障没啥过错的投资人的权益,也可能让他们留下一些合理的投资回报。
在司法实际操作当中,司法机关得平衡好保护众多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和打击犯罪。对投资人来说,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积极退还获利,很可能会在涉案人员的量刑等方面起到作用,给他们争取从轻判决。所以,投资人遇到这种情况可别犯糊涂,配合处理才是正道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