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借钱花销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得看具体情况。《民法典》有相关规定,要是夫妻一起签名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等方式进行了追认,愿意一起承担这笔债务,那这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有一种情况,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像买生活用品、给孩子交学费、付医疗费这些,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打个比方,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了钱,那这很明显就是共同债务;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跟另一方说了,另一方表示愿意一起还,这种也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一方自己去借钱,但是买的是家里日常要用的东西,供孩子上学,给家人看病等,即便只有一个人签字,也属于共同债务。
不过,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远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了。但也有例外,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就另当别论。比如一方借钱去赌博,这明显没用到家庭共同利益上,通常就不能算共同债务。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如果夫妻要共同借钱,最好两个人都签字,避免之后有不必要的纠纷。要是一方想借钱,要跟另一方商量好并且留下相关的证明,防止日后说不清。债权人在借钱的时候,也要了解清楚这笔钱的用途,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