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要是对被拘留的人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会在规定时间里作出决定。一般来说,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后,不会直接告诉当事人。
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得拿出逮捕证。逮捕之后呢,要马上把被逮捕的人送到看守所关押。除非没办法通知,要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把消息告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这其实是为了让家属知道被逮捕人的情况,保障他们的知情权。
对当事人(也就是被逮捕人)来说,是通过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出示逮捕证,才知道自己被批捕了。实施逮捕,是公安机关按法定程序来操作的,不是检察院直接去逮捕,也不是由检察院来告知当事人被批捕。所以,当事人能切身体会到自己是不是被批捕了,但不会接到检察院关于批捕决定的通知。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是检察院直接通知当事人被批捕,其实不是这样。大家要清楚这个法律程序,避免不必要的误解。要是家属一直没收到通知,也别着急,可以先了解下是不是存在无法通知的情况,必要时也能咨询相关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