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判决书,原告别以为被告肯定会乖乖给钱。判决书就是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给出的一个有强制力的决定,要是判定被告得给原告钱,如果被告对判决结果没意见,自己也有能力和想法还钱,一般就会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把钱给了。
但实际生活中,被告不给钱的情况还挺多。有的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气,就会选择上诉,案子进入二审程序,这时候一审的判决书还不算数,被告自然不会按照它来给钱。还有的被告虽然没上诉,可就是没能力还钱。比如被告手头资金紧张,或者名下的资产早就抵押出去、被法院查封了,就算他想还钱,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更有甚者,有些被告是故意耍赖,根本不把生效的判决当回事,就是拒绝还钱。
要是被告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内没给钱,原告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向一审法院或者和一审法院平级的、被告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去查被告的银行存款,把钱冻结、划走,也会把被告的财产查封、扣押,然后拍卖、变卖,用这些办法帮原告把该得的钱拿回来。所以,原告碰到被告不给钱的情况别慌,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