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对判决书不服,却不小心超过了15天上诉期的情况,上诉权一般就没了,一审判决也就正式生效。不过别慌,还是有其他办法来救急的。
一种办法是申请再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能找到新证据,而且这些证据足以把原来的判决推翻,或者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出了错等情况,就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是发现用来作出原判决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改了,或者审判人员在审案子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这些行为,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些事儿开始算,6个月内也能提出再审申请。但要注意,申请再审不代表一定能启动再审程序,得由法院审查后决定。
另一种办法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检察院会在3个月内对申请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提出还是不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且当事人只能申请这一次,不能再向检察院重复申请。
在这里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制定救济方案的时候,要去收集整理和案件有关的新证据,用这些证据来证明原审有错误或者程序不合法等情况,这样就能更好地为申请再审或者检察监督做准备。